关于开展2024年
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价工作通知
各本科专业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学校决定于2024年4-5月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依据
开展校内专业评价的依据是《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方案(修订)》(见附件1)。
二、专业评价方式和范围
1.评价方式
二级学院组织专业建设质量进行自评,在学院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价。
2.评价范围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本次每个学院抽取2个本科专业(附件2)。
三、专业评价流程及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进行自评
二级学院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方案(修订)》,完成专业建设质量数据采集表(附件3)和专业建设质量数据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专业建设质量支撑材料(附件5),在开展自评基础上撰写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自评报告(附件6)。(完成时间:4月24日)
2.专家组审阅材料,拟定考察重点
学校组建校级专家组。专家组提前查阅本次校级抽评专业的专业建设质量数据采集表、专业建设质量自评报告等材料,制定初步考察意见,拟定重点考察问题。(完成时间:4月29日)
3.集中考察评价专业
(1)校级评价组听取二级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汇报,并就拟定的重点考察问题进行答辩询问。
(2)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校内实训室、资料室等办学条件。
(3)校级评价组召开本专业教师、学生座谈会。
(4)校级专家组讨论、撰写反馈意见。
(完成时间:5月7日)
4.反馈意见
召开校内专业评价意见反馈会,向二级学院和被评本科专业反馈意见。(完成时间:5月8日)
5.制定整改方案
被评的本科专业对照专家反馈意见,制定《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整改方案》,并报送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完成时间:5月15日)
6.整改建设
按照整改计划开展为期5个月的整改建设。整改期结束时,被评价专业向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提交《**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整改报告》。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评价工作,充分认识专业评价的重要意义,积极自主开展专业评价,并配合学校开展各项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有序稳步开展,收到良好效果。
2.数据准确,资料完善。要求内容完整、层次清晰、数据准确,使用写实性语言,篇幅适度。专业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5000-6000字之间,其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不少于三分之一。各专业自评材料于4月24日前提交至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
3.相关说明:
(1)未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按近三年或近三学年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
(2)近三年指2022、2023、2024年。
(3)近三学年指2021-2022、2022-2023、2023-2024学年。
(4)新办专业指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截至2023届。
4.相关办学指标计算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5.材料及时归档。各本科专业的自评材料及原始支撑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作为各二级学院质量监控资料,以备审核评估及开展第三方专业认证时留作支撑材料。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