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高课程考核(包括考试、考查)环节工作质量,巩固审核评估成效,落实董事长提出的“评估常态化,常态化评估”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整改“回头望”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相关考核材料
(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涉及整改的所有试卷及相关材料
二、评价依据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见附件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方案(修订)》(见附件1)
三、评价方式与进程安排
(一)评价方式
评价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二)教学单位自评(3月4日-3月13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课程考核(考试、考查)质量评价方案(修订)》有关要求,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自评,确保自评覆盖本教学单位全部所开课程。
(三)学校专项评价(3月17日-3月21日)
1.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整改工作进行专项评价与检查。
2.评价采取现场随机抽评方式,课程考核评价抽评比例20%(含5%考查课);“回头望”按照10%的比例抽取已整改的试卷进行检查;具体组别及进程安排详见附件5。
四、相关要求
(一)专家组
1.各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成员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及学校课程考核有关制度,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
2.各组秘书须提前与所评价单位做好对接工作,明确备查单位所需准备的材料、场地及配合开展工作的联络人,为顺利开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根据教学单位提供的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目录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整改目录,现场随机抽取评价材料,抽取要做到对专业、教研室的全覆盖;同时做好材料交接工作,当天抽检材料当天交回,评价结束完整移交所有抽查材料。
4.检查完后,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课程考试质量评价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课程考查质量评价反馈表》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回头望”工作检查表》,检查结束及时向本组秘书提交评价表电子版。
5.组长在各小组工作开展期间要深入现场巡查,指导,协调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反馈会,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各组秘书负责汇总本组专家意见,形成本组评价书面意见,经组长审核后反馈相关教学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在评价工作束后3天内完成。
(二)教学单位
1.按要求向检查组提供课程考核相关材料。
2.全力配合好检查人员工作,为检查组工作提供便利。
3.各教学单位对照前期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从整改思路、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三个方面汇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的整改情况;从自查工作概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三个方面汇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自查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4.各教学单位在自评基础上形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自评报告》,并于3月14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各教学单位收到检查组书面反馈意见后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并于一个月内提交《XX学院(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整改报告》。
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王冠英老师(立德楼222室)